近日,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不予行政处罚事项4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项。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开展“送法上门”,加大对“两份清单”宣传力度,推行“有温度的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8月26日,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网格化管理将云龙湖景区分为六个片区,通过主动上门逐户宣传政策、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景区内经营商户开展宣传活动。景区经营商户对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送法上门”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守法文明经营。
下一步,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掌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痛点、难点,深入查找整改行政执法工作的不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